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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城市少提取廉租房保障金146亿 6城4县挪用1.5亿 |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1 10:02:18 浏览:683次 |
审计署昨日发布公告称,2007年-2009年,上海、重庆、成都等22座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未达标,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审计署昨日发布公告称,2007年-2009年,上海、重庆、成都等22座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未达标,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按照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0%。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自行降低提取比例以及一些地区未准确核算土地出让净收益,是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现象出现的原因。
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有6座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亿元;有6座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此外,18座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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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0%。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自行降低提取比例以及一些地区未准确核算土地出让净收益,是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现象出现的原因。
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有6座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亿元;有6座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此外,18座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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