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的住房重建,人民银行、银监会昨日发出通知,灾区居民购置自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最低可为现行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
汶川地震之后,央行也出台过类似优惠政策——首付1成即可买房,六折利率,根据当时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的文件,优惠时间截止日期是2011年6月30日,覆盖范围为由民政部认定的51个极重灾区县和重灾区县的行政区域。
由于在此次泥石流灾害中,四川有10个市州出现特大灾害。其中,地震极重灾区德阳绵竹市清平乡和震中地区汶川县映秀镇及都江堰龙池镇受灾最为严重,部分在建新房被泥石流吞没。因此,央行特别表示,之前发放的汶川地震住房重建贷款,灾后不能按时偿还的,银行在2011年9月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此外,通知表示,对于农房重建贷款,其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银行还可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减轻农户前3年的本金偿还压力。
昨日记者从成都各大银行了解到,目前各银行都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及操作细则。对于哪些地区有条件享受该优惠政策,以及执行时间的长短,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记者陈春雨 |